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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教育課程COURSE

::: 首頁 / 招生訊息 / 推廣教育課程 / 教師進修學分班 / 109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報名期間9/14~9/25)
 課程資訊
班級類別
教師進修學分班
課程類別
師資培訓
班別性質
學分班
授課教師
本校師資群
開課日期
2020/11/08 至 2022/08/31
上課時間
第一階段(學期):109年11月至110年01月
第二階段(學期):110年03月至110年06月
第三階段(暑期):110年07月至110年08月
第三階段(暑期):110年07月至110年08月
第五階段(學期):111年03月至111年06月
第五階段(學期):111年03月至111年06月
※學期間以週六、日排課為主,部份課程於平日夜間上課(每週1~2天)。
※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白天排課。
上課時數
1188小時, 學分數66學分
上課地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開課前另行通知)
承辦人
陳小姐,電話 : 04-7232105 #5463,信箱 : chunen@cc.ncue.edu.tw
 報名資訊
報名日期
2020/08/24 至 2020/09/25
課程費用
學分費 3,000 元 , 報名費 1,000 元 ,雜費每階段3,000元
招生人數
40 人
身份限制
現職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適合對象
以下條件皆須具備方可報名

大學學歷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語言證書
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包括
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2.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簡稱CEF) 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若為參加109年認證之考生,請另外填寫附件四-切結書)                                           

3.依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5項規定,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之檢核及培訓成績及格,具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具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但須檢附資格證明影本(限教育部頒證書,非各縣市政府辦理之年度教學支援認證)

具閩南語文教學經驗者
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最近5年之年資採計期間為104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
※本專班招生對象之年資採計,除於中等學校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計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   
課程說明
未修畢中等教育學程之現職閩南語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教師,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最佳途徑!!

請務必詳閱簡章
備註
即日起可先至本校網頁https://reurl.cc/k0Vd39填寫意願調查表,以利承辦人員協助先行確認資格是否符合。並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資料於109年09月14日(星期一)至109年9月25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閩南語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地址:500彰化市進德路1號進修學院)收,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資料:(請依序裝訂,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
1.報名表 
2.大學或研究所畢業證書影本
3.語言證影本
4.最近5年內之服務證明文件
(採計期間為104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
5.現職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書正本
6.學習計畫書(含自傳及報考動機) 
7.資歷表現積分表
8.報名費匯票新臺幣1,000元整。(抬頭: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課程簡章
課程圖檔
我要報名(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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