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報名步驟:
1. 線上報名:
請至本校進修學院報名管理系統報名。如第一次報名,請先申請帳號:(https://aps.ncue.edu.tw/cee/index.php),
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07年4月25日(星期三)或「額滿」為止。
2. 繳費方式:
經通知繳費後,承辦單位於開課前統一以 E-Mail寄送繳費單通知繳款作業。請依繳費期限內下載列印,並於全國各地郵局、ATM 轉帳、四大超商等管道完成報名費繳交,方完成報名手續。本校為推動業務e化作業,落實環保及節能減碳政策,不寄發紙本繳費單,由學員自行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繳費方式詳見繳費單)或直接線上繳費。繳費單之下載方法:http://cee.ncue.edu.tw/front/studentcontent1.php?id=2&index=1
(本校進修學院網站首頁「學生專區」)
十、退費方式: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總時數三分
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1/2。開班上課時間已逾總時數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3.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一、停車辦法:
1. 依本校停車場管理辦法,汽車臨時停車可出示學生(員)證以憑辦理優惠停車:收費 5 折(進德校區:由每小
時 20 元→每小時 10 元)
2. 機車、自行車停車證:開課當天至進修學院申請,不需繳納費用。
3. 車輛請依規定停放於停車格內,違規停車者將依本校校園車輛管理辦法處理。
十二、注意事項:
1. 課程缺課未達總時數三分之一,學員修讀期滿發給研習證明。研習證明之頒授,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
理。
2. 錄取之學員一律不得辦理保留資格。
3. 每班報名人數如未達最低開班人數,本校保有不開班的權利,學員報名費無息退還,不得異議。
4. 如遇風災、地震或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停課事項,不列入扣除時數之要因(依正常時數計
算);且均依彰化縣政府公告辦理,本校將另行通知補課時間。
5. 本校保有最終修改此招生簡章權利。
6. 本班隊恕不適用教職員、眷屬、在校生、畢業校友之優惠 (本校進修學院推廣教育學費優惠辦法)。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課程資訊如有相關異動以本校網站公告為準,以上內容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相關活動內容。
十四、聯絡方式:
地址:彰化市進德路一號教學大樓六樓(進修教育研究中心辦公室)
TEL:04-7232105轉分機5422 FAX:04-7244794;聯絡人:邱小姐 E-mail:rionchiu@cc.nc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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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就業服務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
壹、報名日期:
第二梯次:107年05月01日至05月10日。
第三梯次:107年08月28日至09月06日。
貳、檢定日期:
第二梯次:107年07月15日。
第三梯次:107年11月04日。
參、應考資格:
具備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肆、檢定方式:
一、學科:採筆試「測驗題」方式,並以電腦閱卷(單選題 80 題,每題 1.25 分),測驗時間為100分
鐘。測驗範圍包括,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招募、職涯諮詢輔導等三項目。
二、術科:採筆試「問答題」方式,採紙筆開放式作答。測試範圍包括:就業服務相關法規、就業服務相關
專業領域,測驗時間為2小時。
伍、成績評定:
學、術科測試滿分皆為100分,成績均以達到60分(含)以上為及格,學、術科成績均及格者為檢定合格。
陸、注意事項:
一、術科測日期與學科測試日期安排於同一日,但不一定同一試場舉行,上午為學科測試,下午為術科測試。
二、僅術科測試一項及格者,該項測試成績自翌年度起,3年內參加檢定時,得予保留。
三、通過「就業服務」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領有「就業服務」職類乙級技術士證者,由勞委會職業訓練
局據以核發「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持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即具備從業資格。
四、原已取得「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依法已可從事就業服務工作,惟該等人員應依規定辦理證書定期
換發,無須再報名參加技能檢定。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