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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9
教學服務組
108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含碩士學分班)汽車停車證申請

一、 依據:本校停車場管理辦法及政府相關交通法規。
二、 申請對象:限本校進修學院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及碩士學分班(含隨班附讀、專班)學員辦理。
三、 辦證費用及權限:
 

班別 校區 停車場清潔費 感應卡押金
(續辦者免繳)
可使用校區 使用權限
夜間班 進德校區 1,200元 300元 進德、寶山校區通用
  • 週一至週五:16:00至23:00。
  • 週六及週日:全天。
  • 其餘時段:依學生臨時停車規定收費(憑學生證半價)。
寶山校區 600元 300元 限寶山校區使用
進德校區 2,000元 300元 進德、寶山校區通用
  • 限至本校日間部修教育學程同學
  • 週一至週五:7:00至23:00。
  • 週六及週日:全天。
  • 其餘時段:依學生臨時停車規定收費(憑學生證半價)。
  • 有效期限:108年9月9日起至109年1月11日止

四、 有效期限:108年9月9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
五、 申請期限及方式:
(一)線上申請:108年8月1日起至9月4日為止,必要時得延期申請。
(二)申請方式:請至「停車證申請管理系統」線上提出申請,帳號:學號、密碼:身分證字號前八碼(含英文字母)。路徑:本校首頁→在校生→學生事務→停車證申請管理系統,網址(https://webap1.ncue.edu.tw/parkingcar)。
六、 應備資料:請先自行拍照或掃瞄
        ※續辦及新辦:一律上傳
        1、學生證影本(新生請以身分證影本替代)。
        2、駕照正面影本。
        3、影本(車輛所有人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車輛,行車執照車主若非本人之車輛,請檢附身分證、戶口名簿、營業登記證以供查驗)。
七、停車證核發:同學請依就讀班別申請校區停車證
 (一)進德校區班級:
         應用英語碩士在職專班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碩士在職專班
         心理進康與諮詢碩士在職專班                教育創新與人力發展碩士在職專班
         運動與健康休閒碩士在職專班                特殊教育碩士在職專班
         數理創意教學及科普推廣碩士在職專班   輔導活動教學碩士學位班
 (二)寶山校區班級:
         行政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技職行政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企業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機電工程碩士在職專班
         電機工程碩士在職專班                  創新與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國際企業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八、停車證名單公告及繳費:
(一)名單公告:預定於108年9月5日(四)中午後於進修學院網站公佈申請名單,併於本校網頁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本院將不再個別通知。
(二)繳費方式:請逕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查詢,輸入「身分證字號」、「學號」登入,請於108年9月15日(日)前完成繳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並由候補者遞補。
1、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pgid=3
2、學生登入/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學號」/確認登入
 學雜費入口網圖示
※轉帳繳費後請自行保留交易明細表、匯款憑條正本或拍照存檔備查。
九、 停車證核發:本院查核台銀繳費後續開或核發停車感應卡,工作天需3天 (不含星期六、日及例假日)。
 (一)續辦者:將以原(舊)卡開卡,請填寫感應卡編號    
       感應卡第二列後四碼,如000000XXXX)如下圖:(如:卡號:1645)
       汽車停車證編號
(二)新辦者:開學後送至系所辦公室轉發。
十、 停車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依本校停車場管理辦法,若發現限用於他車或轉借他人使用,除罰款新台幣3,000元外,並需追繳違規使用車輛之停車費(以全額全日計費),若違規三次即中止停車權,一年內不接受定期停車之申請。
十一、 辦理停車證須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作為本組業務範圍內運用,本組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絕不將資料提供予未經授權之第三方使用,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
十二、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進修學院(教學服務組)賴小姐(聯絡電話04-7232105#5417或mondy@cc.ncue.edu.tw)。
※詳細資訊請詳閱附件:108-1碩士在職專班汽車停車證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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