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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進修教育研究中心
★招生報名中★109年「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A班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09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A班

招生簡章請於下方下載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94384A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

1.大學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語言證: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包括
(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2)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簡稱CEF) 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若為參加109年認證之考生,請另外填寫簡章中附件切結書)
3.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2)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三)上課期間:109年10月至111年8月,學期間周六、日及暑期平日上課,共分六階段上課。
(四)學分數:閩南語中等學校專門課程至少需修習40學分,教育專業課程需修習4學分。

(五)招生人數:40名。
(六)收費標準:每學分新台幣3,000元,雜費每階段新台幣3,000元,報名費1,000元。

(七)報名方式:於109年8月31日(星期一)前先將基本資料上傳至本校報名網頁https://is.gd/7jgfoB進行資格確認,
並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資料郵寄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閩南語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地址:500彰化市進德路1號 進修學院)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表 
2.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3.語言證影本
4.具修畢教育專業課程之大學(含)以上歷年成績單影本
5.中等教師證書或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
6.學習計畫書(含自傳及報考動機) 
7.資歷表現積分表
8.報名費匯票

(八) 預計於9/22公告錄取名單,並以e-mail及簡訊通知錄取學員報到相關事宜。
(九) 本班缺課不可超過該科時數的1/3,本校得視實際狀況之需要調整授課時間及地點。

辦理單位(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一、台灣文學研究所 陳小姐    聯絡電話:(04)723-2105轉2655    e-mail:youhua@cc.ncue.edu.tw
二、進修學院陳小姐    聯絡電話:(04)723-2105轉5455    e-mail:inshow@cc.ncue.edu.tw

 
※ 其餘事宜請詳閱簡章,並公告於本網 
http://cee.ncue.edu.tw/course_detail.php?sn=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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