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限制:不拘
適合對象
1. 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院校或專科學校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18個學分以上,但未修過環境教育、環境倫理及環境教育教材教法等3科核心科目合計6個學分以上者,以「學歷」管道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
2. 曾任職於各級政府機關(構)、事業或團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連續二年或累計四年以上者。曾兼職或志願服務從事環境教育工作,二年內累計達二百小時或四年內累計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以「經歷」管道申請認證。
3. 對環境教育有興趣,想增能的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