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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教學服務組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含在職碩士學分班)汽車停車申請

一、依據:本校停車場管理辦法及政府相關交通法規。
二、申請期限及方式
(一)申請期限
      夜間班:113年1月15日起至2月14日為止。
       *若已逾申請時間,仍有停車需求者,請洽教學服務組 莊小姐 分機5417
(二)申請方式
     1.請至「停車證線上申請管理系統」線上提出申請,帳號:學號、密碼:身分證字號。路徑:本校首頁→在校生→+校園生活→「停車證線上申請管理系統」,網址:https://webap1.ncue.edu.tw/parkingcar
     2.學分班學員申請請洽進修學院莊小姐

     3.本校停車權限設定,將依據您在上述系統填寫之車牌號碼進行設定,請務必填寫正確。
三、使用有效期限
     夜間班:113年2月19日起至113年6月30日為止。

四、辦理費用及權限

※重型機車停放汽車停車場,其收費標準比照汽車停車場定期停車使用收費標準。
五、應備證件:

六、停車證核發:請依就讀班別申請校區停車證。

七、停車證名單公告及繳費方式
(一)名單公告
         將於進修學院網站公告申請名單,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再個別通知。
         夜間班:113年2月15日(四)中午後公告名單。
(二)繳費方式
       1.  請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並由候補者遞補,網址: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StudentLogin.aspx?id=Student
           夜間班:請於113年2月29日(四)前完成繳費。
           ※轉帳繳費後請自行保留交易明細表、匯款憑條正本或拍照截圖存檔備查。
      2.  本院查核臺灣銀行繳費明細後,未於規定期限完成繳費者,將停止本學期停車權限。
八、停車系統使用權限設定
      本院於申請截止後,將依據公告名單及您的車牌號碼,移請總務處設定停車權限。
九、注意事項
(一)未申請汽車停車非於申請可使用時段進出者,為防止離場時車道回堵,請持學生證先至自動繳費機 半價優惠繳費後,再行離場。

(二)本校因應車牌辨識實施,將不再受理人工收費,建議盡量申辦定期汽車停車,以利汽車離場之流暢性。
(三)若有更換車牌號碼之需求,須提前3日申請更換;當日不提供臨時申請更換車牌,離場前須至自動繳費機使用學生證半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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