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對象與錄取優先排序方式:依下列招生對象排序,招收35名,額滿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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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資格:
以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而薦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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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薦送所屬國中教師參加本專案學分班優先順序如下:
1.以15班以下之國中小班小校為優先。
2.學校目前無領有合格生活科技相關教師證書之教師。
3.排除「106年已推薦教師並獲錄取參加生活科技科第二專長學分班之學校」。
4.兼顧教師進修後能回饋服務年限之合理性,排除「將屆退休或近年有介聘異動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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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大學通知教師報名順序:師培大學依據各局(處、署)薦送之教師名單,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其順序如下:
1.第一階段:各局(處、署)正取名額之教師。
2.第二階段:各局(處、署)備取名額之教師(各局處、署正取缺額由該單位薦送之備取教師名單,依序遞補)。
3.第三階段:各區仍有餘額,則依各局(處、署)尚有之備取名額,依比率分配。
4.第四階段:如最後無法區分教師報名優先順序,則授權由師培大學可採抽籤或其他方式決定。
5.第五階段:如尚有名額,由師培大學公告後自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