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設置報關業,需具有專責報關人員之資格。一般港口公司的大報關行,
大致聘用五至六位不等,以利爭取更多進出口廠商客戶。
為了提高報單填寫品質、通關效率及報關從業人員的素質,
報關業還需聘僱具有專業證照的專責報關人員(報關士)負責審核簽署企業內的報單及各種通關文件,或協助外務員處理通關業務。
台灣屬海島型國家,貿易進出口占大宗,因此擁有專責報關人員證照,不僅備受重視,
人才需求量也隨之日增。報關士是經過國家考試及格的「專責報關人員」,
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專責報關人員執業資格,
本專班安排專業師資團隊,進行重點整理及分析,幫助您考取最搶手的國家級證照!
本國家級證照考試4科
應考證照之成績計算與及格標準:
一、本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二、及格人數未達到考人數16%時,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前16%、總成績滿50分且無任一科成績為0分者為及格。
三、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四、本考試有1科目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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