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說明
(一)招生:由教育部函請提出需求之縣市教育局(處)及國教署薦送符合資格且先行確認能夠上課之教師名單(含備取)予本校,本校彙整後於進修學院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如尚有名額,則由本校自行招生,招收對象如上所述,並依報名資料正本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憑)排序,額滿即止。
(二)報名所需資料如下:
1.報名表正本(如附件一,需有主管核章及學校印信)。
2.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含正反兩面)。
4.現職該年度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正本 (需註明「○○科專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
5.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證明,或 CEFR B1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之證明。
(三)錄取及報名:本校將於公告錄取名單後mail及簡訊通知錄取教師報名事宜,錄取教師於本校報名網頁報名,並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紙本資料,於規定期限前郵寄至本校進修學院(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雙語增能學分班),錄取者未於期限內寄件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將依錄取優先排序通知後續備取者遞補上課。
(四)報到:報到期間正取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將依規定通知備取生遞補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