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員請著輕便服裝上課,請勿穿著拖鞋以避免活動進行時受傷。 (二)本班為非學分班,學員出席課程達2/3(含)以上者,頒發推廣教育研習證明書。 (三)錄取之學員一律不得辦理保留資格。 (四)每班報名人數如未達最低開班人數,本校保有不開班的權利,學員 所繳報名費無息退還,不得異議。 (五)如遇風災、地震或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停課事項, 不列入扣除時數之要因(依正常時數計算)。 (六)本校保有最終修改此招生簡章權利。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課程資訊如有相關異動,以本校網站公告為準,以上內容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相關活動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