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限制
凡設籍彰化縣且年滿55歲以上(民國5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彰化縣縣民※採現場報名
課程說明
※ 注意事項:
本課程採現場報名繳費方式,111年07月28日(四)當日每人限報名尚有位置班級。未攜帶身份證件、報名表及未繳費者恕不保留名額(課程額滿即截止)。
開放報名前發放號碼牌,請依先後順序完成報名作業,另因場地為辦公場合,請務必輕聲細語,避免影響他人。若有課程疑問請至教學大樓6樓-進修學院(進修教育研究中心辦理),週一至週五09:00-11:00、13:00-16:00 (例假日不受理)
報名請攜帶身份證、報名費用、疫苗施打紀錄(未施打不得上課)、其他相關證明
*暑假期間每周五為休息日,沒有任何業務辦理。
備註
一、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時需攜帶原收據正本。本人辦理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報名者本人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委託辦理需攜帶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一)未開班:若報名人數未達25人,班級未開成,將全額退還所繳費用。
(二)開課前:若於報名繳費後,有特殊原因無法上課需辦理退費者,須在開課前一個月提出
申請,將退還九成費用。
(三)開課後:恕不接受任何個人因素退費。若因疾病或重大事故需退訓者(須提出證明文件),將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退費規定辦理。
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請詳閱簡章,填妥報名表,費用一次繳清。
(二)謝絕參觀、試聽,以免影響課堂秩序。
(三)報名以課程班級尚有空位依序補上。
(四)學員上課之書籍、器材、用具等相關教材,請自備。
(※各科教材費用依各班教師教材項目收費)。
(五)報名時有冒名頂替者(以別人身分證報名者)經發現立即取消上課資格,其所繳之報
名費及學費概不退還,並於下一期禁止報名。
(六)學員進修課程時,應準時到校上課。開學後兩星期內無故未到課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另行通知。如缺課(含請假)超過該學期課程1/2(8次)者,將取消下期報名之資格。
(七)學員進修課程時,若有騷擾之相關情事,影響他人進修意願或干擾教師授課進度及內容、無法遵守上課秩序時,本校有權立即終止其上課資格,並列入下期報名資格停權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