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說明
(一) 招生:由教育部函請提出需求之縣市教育局(處)及國教署薦送符合資格且先行確認能夠上課之教師名單予本校,本校彙整後於進修學院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如尚有名額,則由本校自行招生,招收對象如上所述,並依報名資料正本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憑)排序,額滿即止。 (二) 報名所需資料如下: A. 報名表正本(需有主管核章及學校印信) B. 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含正反兩面)。 C. 現職該年度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正本 (需註明「○○科專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 D. 進修服務切結書(需正楷簽章,一式兩份)。 (三) 錄取及報名:錄取教師於本校報名網頁報名,並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紙本資料,於規定期限前郵寄至本校進修學院(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錄取者未於期限內寄件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將依錄取優先排序通知後續備取者遞補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