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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教育課程

::: 首頁 / 招生訊息 / 推廣教育課程 / 政府委訓 / 112下半年彰化縣長青大學系列課程
 課程資訊
班級類別
政府委訓
課程類別
長青銀髮
班別性質
非學分班
授課教師
詳見上課時間
學年度
112 學年度
學期別
第 1 學期
開課學院
進修學院
開課日期
2023/09/04 至 2023/12/31
上課時間
<翰墨藝術> 9/4起 每週一 08:30-11:0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李健祥老師
<書道123> 9/4起 每週一 13:30-16:0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吳運進老師
<多媒體日常生活英語應用班> 9/4起 每週一 14:00-16:3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楊燕菁老師
<進階日語班> 9/5起 每週二 09:00-11:3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林美琴老師
<彩墨國畫班> 9/5起 每週二 13:30-16:0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陳穎憲老師
<多媒體基礎應用英語> 9/5起 每週二 14:00-16:3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吳昀叡老師
<生命抒寫腦瑜珈班> 9/5起 每週二 09:15-11:45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王薇寧老師
<初級日語班> 9/6起 每週三 08:30-11:0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林美香老師
<藝術班> 9/6起 每週三 13:30-16:0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林恩順老師
<初級藝術班> 9/7起 每週四 09:00-11:3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陳穎憲老師
<基礎日語班> 9/7起 每週四 13:30-16:00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林美香老師
<心靈文藝抒寫班> 9/8起 每週四 09:15-11:45 (上課16週,共計40小時) 王薇寧老師
<手機生活應用班-進階班> 9/8起 每週五 09:00-11:00 (上課16週,共計32小時) 潘銹芸老師
<手機輕旅活用班-初階班> 9/8起 每週五 13:30-15:30 (上課16週,共計32小時) 潘銹芸老師
上課時數
40小時
上課地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教學大樓5樓 509教室 (英語及手機上課地點均為教學大樓6樓 E-Class教室)
承辦人
邱小姐,電話 : 04-7232105 #5463,信箱 : wenchin12@cc.ncue.edu.tw
 報名資訊
報名日期
2023/06/28 至 2023/09/01
課程費用
報名費 400 元 ,(一)每班報名費400元,課程學費400元,共800元整 (二)年滿65歲以上者,第一班新台幣400元整(年滿65歲以上者第一班不收課程學費) 加報第二班每班800元(民國47年0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年滿55歲~64歲,每班新台幣800元整(民國47年09月01日至57年08月31日出生者) (四)低收及中低收入者第一班免收所有費用,加報第二班每班800元(需持有相關證明)
招生人數
32~36(各班開課人數依簡章為主) 人
身份限制
凡設籍彰化縣且年滿55歲以上(民國5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彰化縣縣民※採現場報名
課程說明
※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本課程以舊生優先班級團體報名為主,新生採現場報名繳費方式,112年7月17日(一)當日每人限報名尚有缺額之班級。未攜帶身份證件、報名表及未繳費者恕不保留名額(課程額滿即截止)

開放報名前發放號碼牌,請依先後順序完成報名作業,另因場地為辦公場合,請務必輕聲細語,避免影響他人。若有課程疑問請至教學大樓6樓-進修學院(進修教育研究中心辦理),週一至週五09:00-11:00、13:00-16:00 

報名請攜帶身份證、報名費用、疫苗施打紀錄(未施打不得上課)、其他相關證明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業務,寒暑假期間每週五為休息日)
備註
一、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時需攜帶原收據正本。本人辦理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報名者本人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委託辦理需攜帶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一)未開班:若報名人數未達25人,班級未開成,將全額退還所繳費用。
(二)開課前:若於報名繳費後,有特殊原因無法上課需辦理退費者,須在開課前一個月提出
申請,將退還九成費用。
(三)開課後:恕不接受任何個人因素退費。若因疾病或重大事故需退訓者(須提出證明文件),將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退費規定辦理。

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請詳閱簡章,填妥報名表,費用一次繳清。
(二)謝絕參觀、試聽,以免影響課堂秩序。
(三)報名以課程班級尚有空位依序補上。
(四)學員上課之書籍、器材、用具等相關教材,請自備。
(※各科教材費用依各班教師教材項目收費)
(五)報名時有冒名頂替者(以別人身分證報名者)經發現立即取消上課資格,其所繳之報
名費及學費概不退還,並於下一期禁止報名。
(六)學員進修課程時,應準時到校上課。開學後兩星期內無故未到課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另行通知。如缺課(含請假)超過該學期課程1/2(8次)者,將取消下期報名之資格
(七)學員進修課程時,若有騷擾之相關情事,影響他人進修意願或干擾教師授課進度及內容、無法遵守上課秩序時,本校有權立即終止其上課資格,並列入下期報名資格停權名單。
課程簡章
課程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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