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交學雜費:
新生:請於111年06月06日至06月17日前上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
單並完成繳費 。
舊生:請於111年07月21日至07月31日前上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
單並完成繳費 。
2.抵免學分退費申請:
請在完成學分抵免審核程序後,於本院公告期限內提出退費申請。
3.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申請:
新生請於111年06月06日至06月17日期間提出申請。
舊生請於111年06月20日至07月15日期間提出申請。
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繳費期間未完成繳費手續者,視同放棄註冊,並撤銷入學資格。
辦理窗口:洪慶宏先生;分機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