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交學雜費:
舊生:請於114年03月06日至03月23日前上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下載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
2.抵免學分退費申請:
請在完成學分抵免審核程序後,於本院公告期限內提出退費申請。
3.學雜費減免申請:
舊生:請於114年01月13日至02月27日期間提出申請。
4.就學貸款申請:
舊生:請於114年01月13日至02月27日期間提出申請。
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繳費期間未完成繳費手續者,視同放棄註冊。
辦理窗口:洪慶宏先生;分機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