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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進修教育研究中心
★招生報名中★109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班」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09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班

招生簡章請於下方下載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6237C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

1.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
2.本學分班於招收前項教師後如尚有名額,得招收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參加。惟修畢後僅核發學分證明,俟其成為正式專任教師始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加科登記。

(三)上課期間:109年9月至111年8月,學期間周六、日及暑期平日上課,共分六階段上課。
(四)學分數:40學分

(五)招生人數:30人,額滿為止,未達20人不予開班。
(六)收費標準: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但參訓教師需負擔部分教材費用。


(七)報名方式:於109年8月12日(星期三)前先將基本資料上傳至本校報名網頁https://reurl.cc/D9e925進行資格確認,
並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資料郵寄至「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
(地址:500彰化市進德路1號 進修學院)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 報名表正本(如附件一,需有主管核章及學校印信
2. 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含正反兩面)。
3. 現職該年度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正本(需註明「○○科專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或兼任教師」)。
4. 進修服務切結書(如附件二,需正楷簽章,一式兩份)。

(八) 預計於8/17公告錄取名單,並以e-mail及簡訊通知錄取學員報到相關事宜。
(九) 本班缺課不可超過該科時數的1/3,本校得視實際狀況之需要調整授課時間及地點。

辦理單位(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進修學院陳小姐    聯絡電話:(04)723-2105轉5455    e-mail:inshow@cc.ncue.edu.tw

 
※ 其餘事宜請詳閱簡章,並公告於本網 http://cee.ncue.edu.tw/course_detail.php?sn=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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