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規劃中)
具有本土語言專長者(未持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或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本校正籌備B班開班計畫中,如獲教育部核可,預計於109年9月開始報名,最快109年11月開課,請密切注意本院網站公告。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以下三項皆須具備
(一)大學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語言證: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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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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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簡稱CEF) 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三)符合下列資格者: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其他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並以公佈於本院網站之資訊為準。
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4-7232105轉5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