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加入閩南語教師行列~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94384A號函,109年8月20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121521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大學學歷以上,具有教育部認可之閩南語中級以上相關語言能力證明,並符合下列A或B班資格者。
A班: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者,或已取得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B班: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109學年度仍在職之(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B班為現職閩南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或有教授閩南語文之代理教師,取得合格教師(證)資格之最佳途徑!!
※最近5年之年資採計期間為104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
※本專班招生對象之年資採計,除於中等學校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計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之閩南語文教學年資。
(三)上課期間:109年11月8日至111年8月31日止,共分六階段上課。(專門課程採週六或週日上課,中等教育專業課程採平日夜間上課)
(四)學分數:
A班:閩南語中等學校專門課程至少需修習40學分
B班:閩南語中等學校專門課程至少需修習40學分,教育專業課程需修習26學分(合計66學分)。
(五)招生人數:40名。
(六)收費標準:每學分新台幣3,000元,雜費每階段新台幣3,000元,報名費1,000元。
(七)報名方式:請先填寫線上Google表單,俾利承辦人員協助確認資格是否符合,再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資料備齊後,於2020年9月25日前掛號郵寄至本校進修學院。
A班線上表單:https://is.gd/7jgfoB(修畢中等學校教育專業課程者,或有中等教師證者)
B班線上表單:https://reurl.cc/k0Vd39(現職任教國小或國中閩南語課程但無中等教師證者,亦歡迎有小學教師證之閩南語教師報名)
掛號郵寄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閩南語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地址:500彰化市進德路1號進修學院)收,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八) A班第一階段報名尚有缺額故延長招生,A班及B班擬於10/20正式公告錄取名單,並以e-mail及簡訊通知錄取學員報到相關事宜。
(九) 第一階段首次上課日期為11月8日星期日,本班缺課不可超過該科時數的1/3,本校得視實際狀況之需要調整授課時間及地點。
A班及B班報名簡章及格式皆不同,請務必詳閱資格及說明後下載正確表格填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