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人事行政總處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行政院院授人培字第1113026663號函
公告112年(西元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本校教務處111學年
度行事曆調整之。
二、本院配合修正111學年度如下:
(一)1月7日補行上班(補1月20日)。
(二)原1月14日補行上班(補1月27日),修正為2月4日補行上班。
(三)原2月25日補行上班(補2月27日),修正為2月18日補行上班。
(四)原4月1日補行上班(補4月3日),修正為3月25日補行上班。
(五)校際交流日原定3月31日及4月1日,調整為3月30至31日。